偽善的就業服務法修正,偽善的職場

台灣的就業服務法最近修正了,將「年齡」、「出生地」、「性傾向」等三項增列為禁止歧視項目。也就是求職廣告徵人啟示不得再刊年齡限制等。

然而,這並不會增加工作機會,充其量,頂多只會增加面試機會而已。有幾個雇主願意聘用快退休的高齡人口來準備給他待退和退休金呢?解決失業問題的根之道在振興經濟,而不是玩這樣的文字遊戲。

台灣已是全世界工時最長休假最少的地方,不少公司還有所謂的職場「工作意識」不成文風氣。也就是老闆或主管沒離開公司,妳做下屬的別想先打卡下班,否則就是不上道。其實這樣只是表面上的「認真工作」而已,就是演一齣「認真賣命」的戲碼,其實和增進工作效率沒有任何關係。而這就像就業服務法修正一樣,只是做做表面的文章。

職場總是徹底偽裝,不是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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